<正>所谓农民合作社,是指在农村改革后产生的,以农民为主体并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在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遵循国际公认的合作社基本原则的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的兴起和发展,是我国农业经营制度和组织的重大创新,对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大意义。制度经济学认为,任何制度创新都是在既定的制度环境中实现的,后者决定着制度创新的性质、方向、范围和进程。良好的制度环境可以大大降低制度创新的成本。总体而言,农民合作社在我国农村的兴起,既不是政府推行的强制性制度创新,也不是农民在逐利动机驱使下自发实现的诱致性制度创新,而是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