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数据开放的规范构造

被引:6
作者
徐金波
机构
[1] 东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政府数据开放; 个人信息公开; 比例原则; 合法行政; 合理行政;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3 [国家行政管理];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摘要
[目的/意义]政府数据开放兼具"数据价值发挥"与"数据主体权益保护"双重维度,研究政府数据的生成、开放机制,可以为政府数据开放提供优化策略。[方法/过程]通过梳理政府开放数据的类型,解构政府开放数据的生成逻辑,并基于法治和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视角,探讨政府数据开放的应然路径。[结果/结论]政府开放的数据可类型化为原始数据与衍生数据,原始数据的开放需以"脱敏处理"为原则,遵循数据开放的合目的性、及时性以及中立性,并赋予数据主体以修改权确保开放数据的准确性;衍生数据的开放需确保开放数据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并通过"并联式"数据开放平台实现政府各部门间数据共享的协同性。
引用
收藏
页码:141 / 145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12 条
[1]   我国政府数据的法律属性与开放之道 [J].
李海敏 .
行政法学研究, 2020, (06) :144-160
[3]   数据立法转向:从数据权利入法到数据法益保护 [J].
任颖 .
政治与法律, 2020, (06) :135-147
[5]   突发事件应对中的个人信息利用与法律规制——以新冠肺炎疫情应对为切入点 [J].
林鸿潮 ;
赵艺绚 .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 (03) :120-133+192
[6]   个人信息保护中知情同意规则的坚守与修正 [J].
宁园 .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2020, (02) :115-127
[7]   责任政治建设与政府职能转变:关系、路径与指向 [J].
张喜红 .
学习与探索, 2019, (12) :45-50
[8]   个人数据权的宪法性分析 [J].
周斯佳 .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 27 (01) :133-140
[9]   权利与利益区分视点下数据权益的类型化保护 [J].
李晓宇 .
知识产权, 2019, (03) :50-63
[10]   数据开放环境下个人数据权保护的研究 [J].
张毅菁 .
情报杂志, 2016, 35 (06) :3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