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正当性的一般标准——交易实现机制的视角

被引:2
作者
王红霞
机构
[1] 中南大学
关键词
经济法; 竞争; 不正当竞争; 诚实; 信号;
D O I
10.16059/j.cnki.cn43-1008/c.2008.06.001
中图分类号
D912.29 [经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竞争实质上是对交易机会的争夺。交易的实现机制表明,市场经济中的竞争是通过向交易相对人传递比较优势信号而实现的。正当的竞争通过改善相关指标、提升业绩来构造比较优势并传递该信号,有利于发挥竞争机制的功能。相反,通过虚构比较优势的信号来争取交易机会有悖竞争机制的价值,是不正当竞争。因此,是否传递真实的比较优势信号,即是否诚实,是评判竞争正当性的一般标准。现有的理论以及世界各国和国际立法实践能够印证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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