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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法的最高司法解释
被引:2
作者
:
赵秉志
论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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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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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教研室
赵秉志
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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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教研室
王勇
机构
: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教研室
来源
:
法学研究
|
1988年
/ 01期
关键词
:
司法解释;
具体运用;
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判例;
刑法分则;
我国刑法;
刑事司法工作;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 我国刑法的最高司法解释,对于加强刑事司法工作乃至协调整个刑事法制的发展与完善,都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目前刑法理论上对这一问题尚欠缺研究,关注不够。鉴此,本文拟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我国刑法的最高司法的解释一些基本问题加以初步的探讨。一首先,应当明确我国刑法的最高司法解释的概念。刑法的司法解释,是指司法机关对司法工作中如何具体运用刑法所作的解释。刑法的最高司法解释,顾名思义,就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作出的具有通行效力(普遍效力)的关于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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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60 / 66
页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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