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的思路与制度设计

被引:15
作者
高海
机构
[1]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修改思路; 制度设计; 本质规定性; 文本结构体例;
D O I
10.13246/j.cnki.iae.2017.03.001
中图分类号
D922.4 [农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面临"规制漏洞"与"规制失灵"的制度困境,亟需以《农民合作社法》为名进行修订。修法应在坚持合作社本质规定性、相机抉择法律文本结构体例两条思路的基础上,既要从成员资格更新、优先股设置、联合社规则设计、解散清算制度细化等方面完善一般合作社通用之具体制度,又要为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系统构建特殊合作社专用之特别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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