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执法”的行政违法性及其规制

被引:14
作者
姚天宇 [1 ]
王勇 [2 ]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2] 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钓鱼执法; 行政违法性; 非法证据; 诱惑侦察;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12.06.006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钓鱼执法"是执法机关故意向当事人提供违法活动实施条件或创造特定环境,以引诱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一种自身违法的行为。它的产生有多方面原因,并可分为"显露式"、"勾引式"、"陷害式"等三种形式,其具有多重危害性。"钓鱼执法"与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非法证据排除原则等行政法基本原则相冲突。防范和规制"钓鱼执法"应当从完善行政执法领域的立法、打击"执法经济"、限制使用奖励举报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强化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等若干方面入手。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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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行政奖励法制化研究.[M].姬亚平; 著.法律出版社.2009,
[2]  
法理学.[M].(美)E.博登海默(EdgarBodenheimer)著;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