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实践学说的本体论意义

被引:14
作者
吴晓明
机构
关键词
D O I
10.15937/j.cnki.issn1001-8263.1996.08.005
中图分类号
A811.63 [];
学科分类号
030501 ; 030504 ;
摘要
马克思哲学的实践原则,是他们新世界观的基本特征和主要标志,把握这一本质规定,关键在于对马克思实践学说的本体论意义作出既有原则高度、又涉及具体理论内容的阐明。马克思的实践学说,不仅具有本体论意义,而且首先具有本体论意义。在马克思那里,实践从根本上说首先是关于存在和非存在、关于存在的现实性、关于自然界和人的现实存在的基本原则。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真正理解诸如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之第一的基本的观点,它也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前提和起源这样一些较为具体的哲学原理。马克思超越了费尔巴哈的“感性的对象”,达到了“感性的活动”,达到了现实的感性的实践,实现了哲学本体论的全面变革,造成了在哲学领域内的一次彻底的颠复。旧哲学的理智形而上学把人和自然看成彼此分离和截然不同的两种实体,马克思通过实践原则的建立,克服了理智形而上学,把握住人与自然的现实的、具体的和有机的统一。这种统一,既不是运用概念或逻辑推论的结果,也不取决于某种知识的样式,而是直接的现实生活本身。在这里,存在就是我们直接“拥有”的最具体、最切近的生活;人和自然在本体论意义上的统一是在生活和实践中的本原的统一。按照这种本体论理解,说“人的自然的本质,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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