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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公权力更重要
被引:3
作者
:
刘泽军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北方工业大学经管学院
刘泽军
机构
:
[1]
北方工业大学经管学院
来源
:
瞭望新闻周刊
|
2006年
/ 23期
关键词
:
公权力;
农民;
劳动者;
农村土地;
土地承包权;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2.32 [农业土地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7 ;
120405 ;
摘要
:
<正>在新农村建设实践中,由于部分地方政府对相关法律的理解不够全面,在农村土地实践过程中,容易存在一些片面认识。目前比较集中的片面认识有两点:一是以保护土地集体所有为名,无视农民对农村土地所享有的权利,以至出现公权力干预过多等问题。其表现为随意调整承包地、限制土地承包权的依法流转、在征地过程中过多截留征地补偿款等侵犯农民土地权利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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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64 /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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