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制度演化分析

被引:7
作者
谢宝剑
高洁儒
机构
[1]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关键词
泛珠三角; 区域合作; 制度演化;
D O I
10.16365/j.cnki.11-4054/d.2015.03.003
中图分类号
F127 [地方经济];
学科分类号
0202 ; 020202 ;
摘要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十多年来从概念构想、制度安排到机制设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透过威廉姆森制度演化的四个层次分析框架及其相互关系,可发现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制度演化中在第一层次的非正式制度方面泛珠三角区域各具特色但交融影响;宪法和法律等第二层次的制度为其合作提供了基本的制度环境;第三层次的日趋完善治理机制有效推进了泛珠三角的区域治理;而作为资源配置机制使各个领域的合作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且不同层次之间的制度演化互动明显,形成区域合作的制度体系。未来推进区域合作的深入在嵌入性制度层面需要加强民间的交流与融合,在制度环境方面要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加强区域合作的法制建设,在治理机制方面要健全合作架构和完善省际合作机制,在资源配置方面要制定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规划、实施和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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