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思想

被引:3
作者
林兴
机构
[1] 湛江师院马列部!湛江
[2] 不详
关键词
立法思想; 宜粗不宜细; 转变;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思想在我国法制建设初期起过非常大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创制出来的法律无可避免地表现出缺点与不足,总的来说,有四个方面的缺点:一是与法律本身要求相矛盾;二是操作性不强,容易引起歧义;三是导致司法腐败;四是导致立法权变相下放。无论从历史背景、市场经济本身要求或目前的优势来说,确立“宜细不宜粗”立法思想的条件已经具备。
引用
收藏
页码:62 / 65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4 条
  • [1] 中国民法[M]. 法律出版社 , 佟柔主编, 1990
  • [2] "文化大革命"十年史[M]. 天津人民出版社 , 高皋, 1986
  • [3] 邓小平文选[M]. 人民出版社 , 邓小平 著, 1983
  • [4] 法学基础理论[M]. 法律出版社 , 法学教材编辑部《法学基础理论》编写组, 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