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环境税制的立法实践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12
作者
曹明德
毛涛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
关键词
环境税; 发展; 考察; 启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在环境税立法进程方面,国外经历了萌芽及初步发展、缓慢发展、繁荣发展三个时期,环境税趋于完善。就立法要点而言,国外环境税基本类型有资源税、能源税、污染税和交通环保税等多种,征税范围已涉及资源、能源、污染防治和交通等领域的多个方面,征税依据则有排放量、含量、产品销售、生产投入、消费量或市场价格等,且在征税中广泛运用到重税和税收减免等特殊政策。国外的立法实践,对我国环境税立法进程定位及内容设计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在立法进程方面,我国应采用从"探索性发展"到"全面性发展"的立法思路,"渐进式"地进行环境税立法。在环境税立法内容设计方面,我国应确立资源税、能源税、污染税和交通环保税等基本税收类型,并通过改革和制度创建方式,把税征收范围拓展到资源、能源、污染防治和交通等领域的方方面面。此外,根据征税对象的差异性,确立灵活多样的环境税征收依据,既做到易于操作,又要做到行之有效。与此同时,还要广泛运用重税,以及包括税收减免在内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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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73 / 83+159 +159
页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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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瑞典环境税——政策效果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J].
毛显强 ;
杨岚 .
环境保护, 2006, (02) :90-95
[2]  
European environmental taxes and charges: recent experience, issues and trends[J] . Paul Ekins.Ecological Economics . 1999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