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世界城市的认定标准、评价体系、发展历程和远景规划,结合国家中心城市的内涵以及城市职能动态体系,建立"基础职能"、"成长职能"和"目标职能"三位一体的国家中心城市职能评价体系。基于评价体系并运用层次分析法,对公认的我国现有的5个国家中心城市(北京、上海、天津、广州、重庆)和6个区域中心城市(武汉、沈阳、南京、成都、西安、深圳)进行综合评价,以武汉为重点研究对象对评价结果进行比较,分析武汉市当前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进程中城市职能的优势和不足。借鉴世界城市发展路径,考虑未来国家中心城市的发展方向,探讨确定武汉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核心职能,并针对性提出培育核心职能的实施建议,以期实现武汉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的目标,缩短到达国家中心城市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