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镇化发展协调度评价与地区差异分析

被引:62
作者
李鑫
李兴校
欧名豪
机构
[1] 不详
[2] 南京农业大学土地管理学院
[3] 不详
关键词
城镇化; 协调度; TOPSIS法; 区域差异; 江苏省;
D O I
10.13959/j.issn.1003-2398.2012.03.015
中图分类号
F299.27 [地方城市经济]; F224 [经济数学方法];
学科分类号
0701 ; 070104 ;
摘要
将城镇化分解成人口城镇化、经济城镇化、土地城镇化和社会城镇化4部分,且认为这4部分应处在协调耦合状态,用TOPSIS法对江苏省城镇化发展协调度进行评价,之后对评价结果的地区差异进行分析,以对城镇发展政策制定提供依据。研究表明:常州和扬州在优质协调区;南京、镇江、苏州和无锡在良好协调区,且土地城镇化相对滞后,说明城镇土地高效集约利用;徐州、淮安和南通在基本协调区,徐州与淮安土地城镇化过快,社会城镇化滞后,表明城镇土地粗放低效利用,同时忽视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南通土地城镇化滞后,表明城镇扩张缓慢,城镇化的土地代价水平较低;泰州和盐城在轻度失调区,盐城经济城镇化滞后,泰州土地城镇化滞后,土地集约利用强度大,城镇发展选择的是一种精明增长路径;连云港和宿迁在中度失调区,土地城镇化明显快于其它城镇化,城镇发展土地代价水平高,具有相当过渡性损失。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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