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法学研究》一九八六年第六期刊登张令杰同志所著《论刑事责任》(以下简称杰文)一文,对刑事责任的一些理论问题作了大胆的探索,使人读后很受启发。但是,文中有些观点值得商榷,故著此文,愿与张令杰同志及广大读者共同探讨。一、关于刑事责任的概念、实质和特点关于刑事责任的概念和性质问题,杰文指出:"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种。"对此,笔者甚以为是。但是,什么是刑事责任?什么是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在内的各种法律责任的实质是什么?对这些问题,笔者与杰文持有不同看法。杰文认为,"所谓法律责任,就是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必然产生的法律后果。"而刑事责任则"是行为人实施了刑事法律禁止行为必然产生的法律后果。"即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都是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