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古代“礼法并用、德主刑辅”的治国方略

被引:4
作者
戴者春
机构
[1]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浙江金华
关键词
“礼法并用,德主刑辅”; 治国方略; 道德; 法律;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K092 [中国];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礼法并用、德主刑辅”是我国古代的治国方略。它的确立经历了“周公制礼,明德慎罚”,儒法之争,儒法合流等几个阶段,并被西汉以后历代王朝继承和坚持。这一治国方略的运作是通过:修订礼制,梳理纲常名教,使之社会化;引礼入法,使道德法律化,法律儒家化;德礼至上,法律依循道德,使司法伦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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