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股权众筹监管的困局与出路——以《证券法》修改为背景

被引:30
作者
杨东 [1 ]
刘磊 [2 ]
机构
[1] 不详
[2]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3] 不详
[4]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
[5] 不详
关键词
股权众筹; 发行人; 法律规制; 众筹模式; 信息披露; 《证券法》; 证券发行; 金融监管模式; 投资者教育;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87 [证券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笔者曾经在不同场合,通过不同文章表达了对互联网蓬勃发展状态下的众筹规制的关切和建议。众筹是践行市场型间接金融理论的积极探索,是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实现从间接金融转向直接金融过渡的重要过程,是连接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的通路。〔50〕这些研究心得或涉及具体的众筹模式的运作方式和风险,是以厘清事物本身的自然属性为初衷的,又或言及域外法制对众筹模式的规制特点,则是以事物运行的法律属性为落脚点。但这些研究较少触及众筹规制的具体规则建构。当前,《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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