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电产业的三角动态联动构想

被引:1
作者
周云圣
曹洪彬
机构
[1] 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
关键词
煤电价格联动; 企业; 企业管理; 产业; 中间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
D O I
10.13202/j.cnki.cer.2007.07.009
中图分类号
F426.21 []; F426.61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一、煤、电双产业规制的预期效果我们假设两个不同的利益产业群体分别为煤电两个产业,政府作为一个为公共谋福利的利益体成为参与规制与协调的第三方。这样,三个不同的相关利益群体在煤电价格联动的过程中就有了其相互依赖又相互影响的关系。下面我们再假设C为煤产业;E为电力产业;P为作为公共服务体的政府(包括作为规制制定与监督执行者的国家发改委)。如图1所示,我们暂且将随市场、交通运输等条件影响而形成的利益平衡点B和这一平衡点B在受到规制后可能趋向A平衡点的这一动态的点(在此文中暂且称其为动态的B点),称为瞬时平衡点。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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