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土地“三权分置”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
被引:41
作者
:
韩长赋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农业部
韩长赋
机构
:
[1]
农业部
来源
:
农村工作通讯
|
2016年
/ 03期
关键词
:
土地;
农民;
新型经营主体;
劳动者;
农户承包权;
规模经营主体;
适度规模经营;
承包农户;
经营权;
土地承包权益;
重大创新;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F321.1 [土地问题];
学科分类号
:
1204 ;
120405 ;
摘要
:
<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前,农村集体土地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搞家庭联产承包制,把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开,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创新;现在,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创新。他强调,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
引用
收藏
页码:19 / 23
页数:5
相关论文
未找到相关数据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