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被引:20
作者
白钢 [1 ]
潘迎春 [2 ]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2] 浙江财经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 依法治国; 有机统一;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25 [党的领导];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030204 ; 0305 ; 030503 ; 0307 ; 030101 ;
摘要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路径和基本框架。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要求提出来,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对无产阶级政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根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充满活力的根本保证。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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