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一级市场上租赁供地模式的法律表达——以《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为中心

被引:12
作者
刘璐 [1 ]
高圣平 [2 ]
机构
[1]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2]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关键词
土地一级市场; 租赁供地模式; 出让供地模式; 建设用地使用权;
D O I
10.16538/j.cnki.jsufe.2012.02.004
中图分类号
D922.3 [土地法]; F301 [土地经济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120405 ; 082802 ; 1204 ;
摘要
土地一级市场上,租赁供地模式是出让供地模式的补充,也被界定为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就其实质而言,依租赁方式所取得的利用土地的权利在性质上仍属于一种债权,无法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利用土地的权利——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相比拟。建设用地使用权之设立仍应维系《物权法》上有偿(出让)与无偿(划拨)两种类型化上的区分,租赁不能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但在土地管理法修改时,土地出让制度相关规则仍应重新考量。
引用
收藏
页码:19 / 26
页数:8
相关论文
共 18 条
[2]   论租赁权的非物权化进路 [J].
温世扬 ;
武亦文 .
当代法学, 2010, 24 (03) :95-102
[3]   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规则 [J].
高圣平 .
中国土地, 2009, (11) :14-18
[4]   对土地使用权续期的三点建议 [J].
孔升 ;
彭德智 .
国土资源导刊, 2009, 6 (11) :79-79
[5]   关于我国开发区工业用地实行短租制的探讨 [J].
黄木易 ;
吴次芳 ;
黄明 ;
岳文泽 .
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 23 (01) :76-80
[6]   物权法定主义及其当代命运 [J].
高圣平 .
社会科学研究, 2008, (03) :1-6
[7]   我国城市土地供应年期的合理确定 [J].
王文革 .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2005, (03) :25-29
[8]   论不动产利用的二元结构 [J].
房绍坤 .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3, (02) :6-9
[9]  
物权.[M].崔建远; 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
[10]  
中国物权法评注.[M].朱岩; 高圣平; 陈鑫; 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