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机会规则研究

被引:8
作者
刘桂清
机构
[1] 不详
[2] 武汉大学法学院 博士研究生
[3] 不详
关键词
公司机会; 竞业禁止; 程序规则; 法律救济;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1.91 [企业法、公司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不得篡夺公司机会是董事对公司承担的一项重要义务。我国公司法中的竞业禁止业务规则不能代替公司机会规则 ,因而有创建该规则的必要。现代公司法上的公司机会规则改变了以往的僵硬做法 ,允许董事在履行了一定的程序后可以利用公司的商业机会。董事违反不得篡夺公司机会的义务 ,给公司造成损害 ,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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