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疫情防控中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被引:34
作者
时诚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
关键词
个人信息; 疫情防控; 数据抗疫; 信息保护; 信息使用;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的内在要求。在重大疫情防控中,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被广泛运用于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患者追踪、人员流动、社区管理等联防联控的各个方面,个人信息被非法收集、使用、泄漏、贩卖的风险大大增加。为保障公民的个人信息不受非法侵害,重大疫情防控中的个人信息保护应当采用公法与私法并重的综合性保护方式,只有当信息处理者经过同意授权、采取匿名化措施或者按照其他法定方式处理个人信息时,才应承认信息收集、使用行为的合法性。我国应加快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建立突发事件与疫情防控中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明确规定突发事件与疫情防控中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原则、个人信息的保护方式、个人信息的保护限度等内容。
引用
收藏
页码:63 / 74
页数:12
相关论文
共 16 条
[1]   “5G+AI”应用场景:个人数据保护面临的新挑战及其应对 [J].
王勇旗 .
图书馆, 2019, (12) :7-15
[2]   我国个人信息匿名化的法律标准与规则重塑 [J].
张建文 ;
高悦 .
河北法学, 2020, 38 (01) :43-56
[3]   民法典编纂视野下的个人信息保护 [J].
程啸 .
中国法学, 2019, (04) :26-43
[4]   论敏感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J].
田野 ;
张晨辉 .
河南社会科学, 2019, 27 (07) :43-49
[5]   个人信息使用的合法性基础——数据上利益分析视角 [J].
高富平 .
比较法研究, 2019, (02) :72-85
[7]   欧盟个人数据匿名化治理:法律、技术与风险 [J].
张涛 .
图书馆论坛, 2019, 39 (12) :90-101
[8]   数据共享与个人信息保护 [J].
王利明 .
现代法学, 2019, 41 (01) :45-57
[10]   我国个人敏感信息界定之构想 [J].
胡文涛 .
中国法学, 2018, (05) :235-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