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土地租佃制度刍议

被引:22
作者
张德元
机构
[1] 安徽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关键词
永佃权制度; 村委会; 村民自治; 村民委员会; 土地流转市场; 土地国有化; 《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民土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关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21.1 [土地问题];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5 ;
摘要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定于2003年3月1日正式实施。党国英等同志积极呼吁的“把农民土地使用权当作财产权来保护”的目的似乎就要达到了,这部法律确实如他们所愿地把农民土地使用权或土地承包经营权(现行法律同时使用的两种“术语”)界定为物权。但这种“物权”的内涵和外延究竟是什么?我们希望正在酝酿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能给予明示,抛却“集体所有”那已嚼得乏味的糖渣,“大胆”宣布土地国有,给农民一个真正的物权——永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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