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地方政府被企业捕获

被引:3
作者
吴新叶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地方政府; 捕获; 企业; 公民主体本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123.15 [国家与企业关系];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博弈是一种常态,而一旦政府被企业捕获,并使二者连接成为一种特殊的共同体,则是公共行政异化的表现。政府被捕获的最终后果是公民主体在公共生活中被边缘化。在规范的公共行政层面,克服政府被捕获的对策是回归公民主体及其授权的政府主体的本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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