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物业税的开征条件与制度选择

被引:8
作者
杨卫华
机构
[1] 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岭南学院教授,广东广州
关键词
物业税; 财产税; 房地产税;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020203 ;
摘要
物业税是财产税的组成部分,财产税是大多数国家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我国现行财产税税种单一,制度不规范,收入少,不能保证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需要。开征物业税有利于扩大财产税的征税范围,完善财产税体系,发挥财产税的调节作用,增加财产税的收入。本文着重探讨在我国现阶段是否需要开征物业税,分析了开征物业税的条件,提出了开征物业税的政策建议,明确指出不应将土地出让金改为物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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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物业税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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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税务, 2004, (04) :5-8
[2]   物业税的开征及其难点透析 [J].
刘桓 .
涉外税务, 2004, (04) :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