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后 ,她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将如何与中央政府或国家同时参与世界性的贸易活动 ,她在政治、法律和经济制度上的相对独立 ,势必会引发一系列区域和国际上的法律问题。中国入世之后 ,这个问题显得更加迫切和紧要。此处所发曾华群教授文章在探讨香港自治权发展的基础上 ,概述香港过渡期以来根据《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有关规定在单独缔约权、参加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的权利、适用国际协定的特别安排等方面的初步实践 ,并分析了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授权性质、法律根据和国际保障等基本特征。资料充分 ,线索清晰。对于我们了解香港特区在国际贸易领域既有的法律地位和状况提供了法律制度和法律技术上的诠释 ,这对于学界和有关部门今后思考如何维护和调整国家与特区之间、国家和特区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贸易关系显然是有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