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秩序到效率:网络犯罪管辖权的变迁

被引:5
作者
王静
魏雄文
机构
[1]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关键词
网络犯罪; 地域管辖; 秩序; 效率;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传统的地域管辖"以审判为中心",侦查管辖与审判管辖并非自然有效对接,且传统的地域管辖重在秩序,而网络犯罪管辖重在效率。因此,传统的地域管辖原则已无法适应打击网络犯罪的需要。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逐步扩大解释了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的范围,部分解决了传统的地域管辖与打击网络犯罪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但仍然存在网络犯罪的管辖权范围过窄等问题。应借鉴刑法所规定的普遍管辖原则以扩大网络犯罪的管辖权,"以侦查为中心"确立网络犯罪管辖权。同时,应强化上级公安机关、同级检察机关的监督制约,共同构建打击网络犯罪的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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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 [1] 网络刑法的逻辑与经验[M]. 中国法制出版社 , 于志刚,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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