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司法”之网络直播庭审问题实证研究

被引:11
作者
张悦
机构
[1] 辽宁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互联网+; 审判公开; 庭审直播; 制度运行;
D O I
10.16197/j.cnki.lnupse.2016.06.017
中图分类号
D926.1 [司法行政];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互联网+"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及其催生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为各行各业改革、创新、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在我国,互联网与司法的碰撞早已产生,主要体现在互联网与审判公开和司法服务的结合上。网络直播庭审是利用网络新媒体作为传播媒介对庭审进行直播的制度,随着司法公开平台的逐步完善,已经成为我国审判公开的重要形式。经实证研究可见,我国网络直播庭审总体运行已初显常态化,直播体系和模式日渐成熟并日趋制度化,但也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形式化、规则缺失等问题。为充分发挥网络直播庭审的优势,应明确网络直播庭审的案件类型和条件,建立分级申请观看制度,改革直播案件的选择和申报审核程序,建立四级法院网络直播庭审联动体系,以现有网络直播平台为基础建立我国法院庭审视频资料库。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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