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学教育的回顾与前瞻

被引:3
作者
符启林 [1 ]
宋敏 [2 ]
机构
[1] 暨南大学法学院
[2] 暨南大学法学
关键词
法学教育; 精英教育; 本科教育; 评估机制育;
D O I
10.14015/j.cnki.1004-8049.2006.07.004
中图分类号
D90-4 [];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有什么样的法学院就有什么样的法律人,有什么样的法律人就有什么样的法治社会。法学教育不仅仅传授法律知识,而且培养法律信仰,提高全社会的法律观念,促进法治化进程,因而,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不仅仅是一个学科的建设问题,而是事关依法治国和社会公正的根本问题。目前,广东省法学教育存在着重规模、重速度、重招生,轻培养、轻质量、轻信仰等储多问题,但首要问题是法学教育的规模失控、起点太低、层次太杂,严重影响了培养具有统一法律信仰、统一法律知识背景和法律实务操作能力的人才目标的实现。本文针对这一突出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实证调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必须尽快取消大专及以下层次的法学教育,以本科教育为法学教育的统一起点,加强研究生教育,引入评估机制,切实保证法学教育的整体质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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