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消法第49条的修改建议

被引:10
作者
李友根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8 [民事其他法权];
学科分类号
030209 [中国政治];
摘要
<正>2013年4月公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将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现行消法)第49条(即"加倍赔偿制度")修改为第54条,这一修改包括3个方面:第一,提高了增加赔偿额的倍数,即从原来的一倍提高到了两倍;第二,增加了最低赔偿额为500元的规定;第三,协调了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保障了其他法律所规定的更高赔偿倍数的适用(如食品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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