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的利益补偿问题

被引:19
作者
陈波
卢志强
洪远朋
机构
[1]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2] 中国泛海集团
[3]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博士
[4] 研究员
[5] 教授
[6] 博士生导师
[7] 上海 
关键词
弱势群体; 利益补偿; 补偿对象; 补偿原则; 补偿界限; 补偿方式;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32 [民政工作];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我国改革中形成的弱势群体需要进行利益补偿 ,否则将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进行经济利益补偿的对象主要有农民、城市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农民工、西部地区以及过早离退休的干部、职工、知识分子。补偿利益的主要原则是 :适度、“造血”、公平与效率兼顾和循序渐进
引用
收藏
页码:33 / 37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5 条
  • [1] 外部性补偿与西部开发
    闫增强
    李永宁
    [J]. 当代经济科学, 2000, (05) : 91 - 97
  • [2] 经济转型中的利益协调与利益补偿
    姚先国,郭继强
    [J]. 浙江学刊, 1996, (05) : 60 - 64
  • [3] 关注社会弱势群体[N]. 苑歌.中国企业报. 2002 (013)
  • [4] 中国反贫困治理结构[M]. - 中国经济出版社 ,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反贫困研究》课题组[编], 1998
  • [5] 邓小平文选[M]. - 人民出版社 , 邓小平 著, 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