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新农保于2009年在全国10%的县(市、区、旗)试点,2020年之前将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这意味着,2020年之后,中国农村60岁以上的老年居民将可以像城市居民一样领取到普惠式养老金。更为深刻的含义是,新农保的实施将使老龄化负担日益沉重的农村地区实现"老有所养",而养老问题的解决,又将激发农村地区巨大的消费潜力。从长期来讲,这对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上世纪90年代老农保的教训表明,好的愿望并不意味着好的结果。新农保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原则,我们关心的问题是,从长期来看,新农保的制度设计能否实现最初的制度初衷?从近期的试点来看,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称为"宝鸡模式"的宝鸡市新农保试点有哪些经验值得分享。参与本期讨论的嘉宾包括: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主任郑伟和中国人民银行宝鸡市中心支行行长何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