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法治背景下的类推制度

被引:5
作者
朱峰
机构
[1] 山东大学法学院法理学硕士生
关键词
类推; 诠释学; 罪刑法定; 事物本质; 类型思维;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1997年中国新刑法典的颁布给了类推制度一个说法 :类推作为罪刑擅断的帮凶 ,应予废止。但纵观世界刑法发展史 ,类推制度实际上经历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辩证发展过程 ,即从封建类推到罪刑法定 ,从罪刑法定到现代类推。中国的法治建设刚刚起步 ,这一法治背景决定了中国法学的当前使命是 ,批判封建法的旧理念 ,确立人文主义的现代法理念 ,刑法亦如此。但放眼未来 ,笔者以为 ,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日趋完善 ,类推制度必将以新的面貌再现中国刑法舞台。如何认识现代类推 ?考夫曼的《类推与“事物本质”———兼论类型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视角 ,一种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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