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花蓼GAP种植基地的环境质量评价

被引:9
作者
孙长生
韩见宇
杨锦纲
魏升华
梁斌
王传芳
机构
[1] 贵阳药用植物园
[2] 贵阳中医学院
[3] 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 贵州威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贵阳
[5] 贵州贵阳
关键词
头花蓼; GAP种植基地; 环境质量; 评价;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S567.2 [草本];
学科分类号
090302 [植物营养学];
摘要
按照GAP 要求,中药材产地的环境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我们以国家标准 GB3095-1996《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5084-19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简称中药材 G A P )为评价依据和标准,对施秉县牛大场镇头花蓼 G A P 种植基地的大气、灌溉水、土壤环境质量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施秉县牛大场镇头花蓼 GAP 种植基地的环境质量优良,达到了 GAP 要求,可以建立头花蓼 GAP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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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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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1]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实施指南[M] 任德权;周荣汉主编;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