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在公司法中能走多远

被引:5
作者
廖永威
陆川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商法研究中心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 利益相关者理论; 公司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70 [企业经济理论和方法];
学科分类号
1202 ; 120202 ;
摘要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社会负有责任,而传统的利益相关者理论是指企业对所有利益相关者负有责任。即便有观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理论有合并的趋势,但它们彼此有本质区别。上世纪末期起,不少英美学者已试图通过改革公司法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但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法学界未能充分理解和区分企业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责任。由于法律具有滞后性和被动性,且《公司法》植根于"股东优先理论",故《公司法》只能用以防止股东滥用权利侵害非股东利益相关者之利益,而不能有效促使企业主动履行其对非股东利益相关者之责任,乃至于社会责任。本文建议通过企业外部机制的改革以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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