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权性质及其市场制度

被引:29
作者
张文驹
机构
[1] 国土资源部北京
关键词
商品市场,要素市场; 物质性要素,知识性要素; 商品和生产要素的双重性,市场功能的双重性; 可分割性,排他性; 用益物权制度,行政许可制度; 一级市场,二级市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407.1 [地质、矿业];
学科分类号
020205 ; 0202 ;
摘要
矿权市场在本质上属于要素市场 ,但在形式和部分功能上与商品市场有相通之处。矿权是用益物权 ,不是“经营权” ,也不是“知识产权”。生产要素有现成存在的 ,有需要通过特定生产过程才能形成或使用的 ,土地属于前者 ,矿产资源大部分属于后者。自然资源能做到清楚分割并实现排他性占有的 ,宜实行用益物权制度 ;做不到的 ,宜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土地一级市场最重要 ,大部分矿产资源二级市场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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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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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论.[M].(英)亚当·斯密(AdamSmith)著;杨敬年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