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息讼之术探讨

被引:48
作者
马作武
机构
[1] 中山大学法律系
关键词
古代息讼; 司法; 非讼;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9 [中国法制史];
学科分类号
030102 ;
摘要
在"非讼"意识的支配下,古人认为诉讼是一种导致不安定的因素,因而千方百计予以平息。本文归纳了中国古代司法官吏最惯常使用的几种息讼之术,即拖延、拒绝、感化以及设置"教唆词讼"罪。这些内容揭示了古代诉讼,尤其是民事诉讼的价值被曲解的基本事实,反映了传统文化对古代司法活动具有不容低估的影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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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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