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登记改革与法定公证

被引:12
作者
杨遂全
机构
[1] 四川大学法学院 教授
关键词
民商事登记; 权利证明; 中人公证; 登记错误; 公证错误;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我国现行民商事登记制度与民法原则多有不合。未来物权法或民法典应当贯彻权利外观自证优先原则,改造现行的权利证明公示机制,设立以民事赔偿为保障的法定公证,充分发挥公证机构的中人作用。对国家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实行公证生效登记备案制,合理确定登记错误和公证错误时的赔偿责任,并设立法定公证情况下的国家投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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