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91年文本对我国农业的影响

被引:4
作者
丁海凤
机构
[1] 北京
[2] 信箱
关键词
品种权人; 授权; 保护公约; 植物新品种; 农业; 农产品进出口; 繁殖材料;
D O I
10.16849/j.cnki.issn1001-8611.2003.05.002
中图分类号
F320 [方针政策及其阐述];
学科分类号
020205 ; 1203 ; 0202 ;
摘要
<正>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已有1961年文本、1972年文本、1978年文本和1991年文本。目前,在52个《公约》成员国中执行1978年文本的29个,执行1991年文本的21个,执行1972年文本的2个。我国于1999年加入《公约》1978年文本。根据《公约》规定及从品种保护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来看,不仅要求新申请加入《公约》的国家必须加入1991年文本,而且已经执行其他文本的成员国也要逐渐升为1991年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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