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过程中的舆论模式及其现代性特质

被引:11
作者
刘李明
冯云翔
机构
[1] 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司法审判; 社会舆论; 模式;
D O I
10.14137/j.cnki.issn1003-5281.2006.03.004
中图分类号
D916 [司法制度];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研究结果表明,法律事件中的现代社会舆论逐渐呈现出多元化格局,表现为法律事件中的现代社会舆论的三极模式,即传统媒体、知识界、网络公众的三极模式。三个极点成鼎立之势,构成了信息不断地相互传递与反馈的理想模型;法律事件中的社会舆论具有现代性特质。高科技的网络技术成为现代性载体,体现了社会舆论工具上的现代性。在功能方面,网络舆论已开始成为公众行使话语权的主要方式,为不同类型的主体提供了进行交错式交往的空间,鼓励公众对政治、经济、知识等各界权威提出怀疑和挑战,体现出“新启蒙运动”的某些征候。现代社会舆论作为公共领域的重要内容及表达方式,在司法领域的意义在于追求“正义”,即以理性的对话实现真正的司法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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