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和保障人权

被引:2
作者
查瑞传
机构
关键词
基本自由; 不发达国家; 计划生育; 人口出生率; 人口自然变动; 世界人口会议; 生育间隔; 节育; 行为准则; 生育者;
D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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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6月份,联合国世界人权大会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召开,这是自1968年德黑兰国际人权会议以来,又一次高级别的全球性人权问题国际会议。大会就未来国际社会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的活动达成了一定共识,通过了《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宣言”再次确认了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并在承认人权具有普遍性的同时,指出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活动也要考虑到各国和各地区的特点,以及不同国家的历史、文化和宗教背景。为了配合这次大会,也为了从根本上澄清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与保障人权的基本事实,我刊特转发查瑞传教授的这篇文章。原文刊登于1991年8月9日《中国人口报》。除个别字句外,本刊未做任何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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