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讨论与域名(Domain Name)有关的知识产权,首先应该考虑电子商务的大背景。“域名是指与因特网上数码地址相应的字母数字混合语符列”。就其本来的意义,域名只是人脑容易记忆的,标识某一台电脑或网站的网上电子地址,并没有任何法律授予的域名专用权,而且,迄今国际法和各国或地区的域内法都还没有明文规定过域名的法律性质。但是,近年来由于因特网被迅速地利用于商业交易,形成发展迅猛,且有巨大潜力的全球电子商务,因此,与电子商务有关的域名,尤其是通用顶级域名com之下注册的域名,日益凸现其商业价值,于是,与域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