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看乡镇政府公共产品的供给

被引:12
作者
高新军
机构
[1] 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
关键词
农村税费改革; 乡镇政府; 公共服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12.8 [农村财政];
学科分类号
020203 ;
摘要
<正> 我国农村税费改革在安徽省试点的基础上,已在全国普遍推开。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表示,这次农村税费改革一定要冲破历史上的“黄宗羲定律”,在改革不适应农村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方面,迈出新的步伐。从安徽以及后来试点的其他省份的情况来看,农民负担已得到较大的减轻.有的省甚至农民负担平均减轻了50%。作为一项由中央政府和省政府强力推行的改革政策,目前取得这样的进展应该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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