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立我国优先权制度

被引:1
作者
王超
机构
[1] 烟台大学法学院 山东烟台
关键词
优先权; 民事制度; 构想;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优先权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 ,它源起于罗马法为法国民法和德国民法所继受 ,并在大陆法系国家得到充分发展。该制度体现了对弱者人权的保护 ,以及对国家和社会利益的维护 ,并促进公平原则的实现。优先权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 ,其核心效力为优先受偿效力。构建我国优先权制度 ,应当保留留置权 ,并应增加知识产权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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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物权法应确立优先权制度——围绕合同法第286条之争议 [J].
王全弟 ;
丁洁 .
法学, 2001, (04) :52-58+62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 人民出版社 , 马克思,恩格斯 著, 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