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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应当客观解释
被引:5
作者
:
王军仁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王军仁
机构
:
来源
:
人民检察
|
2007年
/ 03期
关键词
:
刑法;
解释理论;
立法者;
立法原意;
刑法解释;
刑法条文;
客观解释;
主观说;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1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4 ;
030609 ;
摘要
:
<正>在刑法理论发展史上,围绕着刑法解释的目标,一直存在着主观解释和客观解释的纠葛以及形形色色的折中观点:一、主观解释说。刑法的主观解释理论认为,刑法解释的目标就在于探求立法者在制定刑法时的真实立法原意,该种解释理论又被称为立法原意说。主观解释理论是刑事古典学派的主张,又由于刑事古典学派内部存在着前期旧派和后期旧派的分野,在刑法解释的学说史上就先后出现了旧主观说和新主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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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研究[M]. - 中国方正出版社 , 陈兴良主编,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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