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的司法审查研究

被引:19
作者
孟刚
阮啸
机构
[1] 浙江大学
关键词
村民自治; 村规民约; 村民自治章程; 司法审查;
D O I
10.14063/j.cnki.1008-9314.2011.03.021
中图分类号
D921.12 [国家行政机关组织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由于农村自治与国家统治的二元对立存在,村民通过村规民约自治的过程中往往会有诸多与国家法律冲突的情形出现。国家基于保护公民权利和维护法制统一,有必要也有能力通过司法审查等方式监督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司法审查村规民约可通过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方式;司法审查内容以村委会的行为为主,对村规民约的审查效力仅及于个案;审查范围应以村民自治为界。对于违法的村规民约,事后救济制度中的司法机关应有司法建议权,但现行的事前备案制度还有待改进。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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