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管制、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现代法治建设的变迁

被引:10
作者
郭星华 [1 ,2 ]
石任昊 [3 ]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
[2]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
[3]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
关键词
社会管制; 社会管理; 社会治理; 法治建设;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摘要
针对"法是怎么适应社会需求、解决现实问题"的历史命题,以1978年以来的"第三次法律革命"为时代背景,对中国现代法治建设的变迁历程予以回顾,按照理想类型的方法可归纳出"社会管制""社会管理""社会治理"这三种国家治理模式。"拨乱反正"阶段的法治建设属于"社会管制"模式,强调法治的价值启蒙,以"压制型法"为手段、追求政治领域的稳定;"促进经济发展"阶段的法治建设属于"社会管理"模式,强调法治的制度设计,以"自治型法"为手段、追求经济领域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阶段的法治建设属于"社会治理"模式,强调法治的实践关切、以"回应型法"为手段,追求社会领域的共建。中国经历35年的现代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的历史成就,但仍没有完全实现现代法治建设所追求的"法治秩序","社会治理"成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理念。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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