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动物致害责任的解释论

被引:18
作者
周友军
机构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饲养的动物; 动物危险; 动物致害责任;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10.05.010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侵权责任法》第10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对《民法通则》第127条作了完善。动物致害责任制度可以分为一般规则和特殊规则。特殊规则之中包括违反管理规定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责任、动物园的动物致害责任、遗失或逃逸的动物致害责任、因第三人过错导致动物致害的责任等。动物致害责任制度应当妥当解释,以满足实践的需要。
引用
收藏
页码:45 / 51
页数:7
相关论文
共 4 条
[1]   试论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J].
房绍坤 .
中外法学, 1992, (06) :34-3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条文释解与司法适用.[M].杨立新; 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
[3]  
侵权责任法.[M].张新宝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4]  
民法债编总论.[M].陈荣隆修订;郑玉波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