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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一事不再罚原则
被引:6
作者
:
何乃忠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何乃忠
机构
:
来源
:
现代法学
|
1993年
/ 01期
关键词
:
一事不再罚原则;
法律规范;
违法行为;
违法;
法律行为;
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
法律制裁;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 “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是近年来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经常讨论的问题。然而,人们迄今没有对“一事不再罚”原则进行系统的论述。为此,笔者从下述几个方面论述“一事不再罚”原则,以求教于同仁。一、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涵义目前,我国行政法学界关于一事不再罚的涵义有三种认识:第一种意见认为,一事不再罚,即个人、组织的某一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只能依法给予一次处罚,不能处罚两次或多次。第二种意见认为,一事不再罚,即个人、组织已受一个机关处罚时,不能再受另一个机关处罚。第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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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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