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的计算及借鉴意义

被引:3
作者
李磊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关键词
专利侵权; 所失利益; 因果关系; 可预见性; 惩罚性赔偿金;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71.2 []; DD913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美国专利法对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是以专利权人所失利益和合理的专利使用费作为规范基础的。权利人可以提出各种方法来证实其所失利益或合理使用费的数额,在所失利益的举证上,专利权人应首先证明其所失利益与侵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否则,只能请求法院酌定合理的专利使用费。近年来,由于各种计算方法的精细化,大量的经济学、会计学计算方法及原理原则,在个案中被律师广泛采用,使得美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呈现高度精细化发展的趋势。反观我国专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还比较粗糙,欠缺科学性,而美国专利法及法院判例对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可以为我国提供有益的借鉴。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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